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转让给其他公司,两家公司进行合并的,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合并后的企业继承。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债权人同意企业转让的,企业转让原有的债务应由转让后的企业进行承担。债权人不同意企业转让的,债务由原企业承担。一、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因拆分、合并等进行资产转让的,由合并后或拆分后的企业继承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按转让协议处理债权债务纠纷。一般情况下,转让协议只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如公司转让已经通知公司债务人的,对公司债务人有效。公司转让经公司债权人同意的,对公司债权人有效。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2、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没有消灭的,债务依然由该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的承担。3、对于在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处理。股权转让协议没有约定的,公司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原公司股东追偿,要求其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
企业转让时,其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一般情况下,只要转让协议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公司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都应由受让人承担。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企业转让那么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进行承担。原有的债务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得到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话可以进行提前的清偿。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如果进行合并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被由合并后的法人继承。法人如果发生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了连带的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首先,企业转让债务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同意了,企业才能把债务转移,当然如果债权人不同意企业的债务转让,那么企业的债务就无法转让。
企业法人的债务应当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公司有独立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则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