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纠纷中,律师的信息利用与判断能力至关重要。下面通过两个案例,看看涂宗华律师是如何凭借手上的有限信息,为当事人争取到满意结果的。
在校园学平险身故拒赔纠纷案件里,涂宗华律师接手时掌握了不少信息。当事人是一对中年夫妻,他们连续5年通过子女就读学校,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了某财险
公司的学平险,保费由学校代收,保险责任包含疾病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住院
医疗保险金,合计最高赔付额度17万元。孩子在保险期限内因脑出血、脑疝等病症抢救无效离世,治疗费用超11万元,医保仅报销不足1万元。然而,保险公司却出具拒赔意见,理由包括死者发病根源为脑血管畸形属免责情形、医疗费不能全额赔付、投保人签字证明已告知免责内容。此外,律师还能依据《
民法典》《
保险法》及相关保险司法解释来处理此案。
代理未成年人追索多年拖欠
抚养费的案件中,委托人是未成年女孩的父亲,女孩父母在她出生次月协议登记
离婚,离婚后女孩由父亲独自
抚养,生母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孩子体质偏弱、开销增加,父亲收入微薄还享受低保补助。律师可以收集子女
出生证明、
离婚协议书、低保领取证明、孩子就医病历等资料,并且《民法典》婚姻家庭相关规定,也是解决该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
面对学平险拒赔纠纷,涂宗华律师结合手上的信息,迅速制定了代理办案思路与诉讼策略。首先,通过申请同期多名在校学生家长出庭作证,证明保险公司全程未到场、未释明条款,且回执签字不能等同于履行法定说明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未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格式免责条款无效。其次,针对“先天性畸形免责”理由,指出保险公司未出示分类编码、未解释病症界定标准,且无权威医学鉴定证明死亡完全由先天畸形导致,免责约定不生效。再者,论证住院医疗费应按8万保额全额赔付,比例赔付约定属于未释明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被保险人符合重疾标准,重疾保险金赔付条件成就。最后,明确诉讼请求为保险公司全额赔付17万元保险金及承担
诉讼费用。
在追索抚养费案件中,律师先指导委托人收集了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被告的法定抚养义务、父亲的经济困难和孩子的必要开支。然后依据《民法典》向法庭和被告释明法律规定,让他们明白父母的抚养义务不可免除。考虑到家事案件的特点,律师以调解为核心,提出“总额打包结算+分期快速支付+全额一次性执行违约条款”的方案,既减轻被告压力,又保障执行。同时,在调解中增设违约惩戒条款,降低后续执行难度。
在学平险拒赔纠纷中,一审
法院完整采纳了涂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7万元保险金。保险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全额获赔。在追索抚养费案件中,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打包承担全部抚养费,分阶段支付,若违约原告可直接申请
强制执行,案件一次性了结。
涂宗华律师是
江西中山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七届南昌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学科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业多年来,他专注于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办案效果好,赢得了广泛的口碑。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需求,不妨找他帮忙。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