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纠纷:化解
公司僵局,保障股东权益
案件概述
某
有限责任公司的两名股东,因
股权比例、分红方式以及经营管理权等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公司陷入了长期的僵局,无法正常运营。其中一方股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东权利并分配利润。
法律要点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同时,股东有权查阅、复制
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办案方法
熊庆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全面梳理了公司的工商档案、财务账目、股东协议以及会议记录等资料,以此来厘清股权权属与利润构成。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熊律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提出了股权回购与分期支付的方案。然而,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能成功。于是,熊律师依法提起诉讼,并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主张股东的知情权与利润分配权。
案件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的诉求,成功确认了股东资格,并判决公司支付应分利润360余万元。同时,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股权回购协议,回购金额为800万元,彻底化解了公司僵局。
合同风控:追回违约损失,建立防控体系
案件概述
某科技公司在对外合作中遭遇了合同陷阱,合作方违约且拒绝承担责任,这使得该科技公司面临近200万元的经济损失。此外,公司还急需完善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法律要点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办案方法
熊庆律师全面审查了合作合同条款,固定了合作方违约的证据,并提起诉讼主张违约责任。同时,为了帮助企业完善内部合同管理制度,熊律师为企业搭建了标准化合同审查流程,制定了采购、销售、合作等各类模板合同,并为企业员工提供了法律培训。
案件结果
经过努力,熊律师成功追回了违约款项及损失共计178万元,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全额支持。此外,通过建立全流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该企业在后续2年内未再发生重大
合同纠纷。
律师风采:专业务实,高效服务
熊庆律师拥有多年公司法和房地产实操经验,深耕公司法、房地产两大核心领域。在公司法领域,他擅长处理股东纠纷、公司僵局化解、损害公司利益追责、投资并购与股权融资等疑难复杂案件,累计为5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成功代理多起标的额超千万元的股东纠纷、公司解散清算、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为企业化解治理危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在房地产领域,他聚焦合作开发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追偿、项目并购尽职调查、商业地产整售、房企债务重组与
破产重整等高客单价业务,曾为数十亿元规模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通过诉讼、谈判、重整等多元方式,成功为客户争取数亿元合法权益。
熊庆律师始终坚持“专业、务实、高效”的执业理念,以领域深耕换取专业深度,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可靠、精准、有温度的法律解决方案。无论是股东纠纷还是合同风控,熊律师都能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