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资产分割再审案:离婚协议措辞、证据举证成焦点,律师专业维权难翻案
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往往是一个复杂且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巨额资产时,双方的利益冲突更为明显,法律问题也更加棘手。陈丹律师,中共党员,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负责人,她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秉持“情法交融、策略并重”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解决各类婚姻家事法律难题。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她代理的一起千万资产分割再审案件。
案件经过:千万资产分割引争议
张三(化名)与李四(化名)于2016年8月3日协议离婚,当时签订了一系列协议,明确约定“西安市所有房产归男方所有(以离婚协议书为准)”,还具体列出了九套有产权证的房屋位置及证号。可离婚后,张三发现李四好像故意隐匿了三套房产,分别是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某室、西安市莲湖区某商铺、西安市未央区某房屋。另外,张三还觉得李四在离婚后一年给案外人王五(化名)支付的1000万元购房款,其实是离婚时没分割的夫妻共同存款。于是,张三就提起诉讼,想分割这些财产。陈丹律师接受张三委托,在一审、二审及再审阶段全程为他代理。
在诉讼过程中,陈丹律师提交了《离婚协议书》等书面证据,还申请某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赵六(化名)、银行职员薛七(化名)出庭作证,就是为了证明那三套房产没列入离婚协议清单,而且张三对其中部分房产并不知情。同时,陈丹律师指出李四提交的关键录音证据是偷录的,证人肖八对张三穿戴的描述与事实严重不符,涉嫌伪造证据。可李四也有自己的说法,他说三套房产因为当时没办产权证,所以没写入协议,但张三都知道;1000万元是他离婚后个人筹款所得,和张三没关系,还提交了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付款来源证明。
判决结果:再审申请被驳回
一审、二审法院都驳回了张三的全部诉讼请求。张三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说原审判决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几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离婚协议明确列了西安房产清单,张三说的三套房屋没列入,但李四已经提交合同等证据并解释了原因,张三没能证明李四有隐匿、转移行为;张三也没举证证明离婚时李四名下或实际控制有1000万元存款,而且这笔付款是离婚一年后发生的,李四也说明了来源;张三再审提交的证人证言,不足以推翻原审基于全案证据作出的基本事实认定。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6月18日裁定驳回张三的再审申请。
案件心得:法律与证据的较量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能学到不少东西。首先,离婚协议措辞很重要。本案核心争议就源于“西安市所有房产归男方所有(以离婚协议书为准)”这个条款,张三方认为“以离婚协议书为准”指仅限协议列举的九套,李四方却认为所有西安房产(包括未列明的)都归他。陈丹律师敏锐地指出法院若做扩大解释是缺乏证据的“猜测性推断”,但最高法还是采信了李四的解释,这就提醒我们,离婚协议里涉及财产归属的概括性条款,一定要把财产都列清楚或者明确排除,不然事后很难举证推翻。
其次,隐匿财产的举证很难。主张一方隐匿财产,不光要证明财产存在,还得证明对方“故意隐瞒”或“转移”。陈丹律师虽然成功调取了购房合同、银行流水,还申请证人出庭,但没能提供李四在离婚时故意不告知的直接证据,所以法院认定“不足以证明隐匿”。这就告诉代理律师,在离婚阶段就要提前把财产知情记录固定好,免得事后举证被动。
再者,再审新证据的要求很高。再审阶段,陈丹律师提交了民政局工作人员和银行职员的证言,想证明案涉房产没分割、张三不知情。可最高法觉得单一证人证言不足以推翻原审综合认定的证据链。可见,再审新证据得达到“足以改变基本事实认定”的强度,孤证或间接证言通常不管用。
最后,陈丹律师在整个再审程序中展现了专业能力。她为张三梳理了完整的财产线索、申请了多名证人、逐一反驳对方证据的合法性,还精准援引了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虽然最终没能翻案,但她在证据组织、法律适用和程序争点上的专业把控,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对录音证据合法性、证人证言真实性的质证环节,更展现了婚姻家事律师精细作业的能力。
这起千万资产分割再审案件让我们明白,婚姻关系终结时的财产分割,不只是法律技术问题,更是证据意识和风险预判的较量。一份措辞严密的离婚协议,远比事后漫长的诉讼更重要。而一旦进入诉讼,专业律师对证据规则和举证责任的驾驭,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走向。陈丹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她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为当事人全力维权的精神。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陈丹律师
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地:西安执业9年
律师简介
陈丹,中共党员,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负责人,执业9年来始终专注婚姻家事领域法律实务,执业以来办理婚家案件超1000件,秉持“情法交融、调解优先”的执业理念,兼具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在尊重情感与事实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智慧化解家庭矛盾,既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注重...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10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