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行为人具有自首情节,应当依法从轻处罚。
轻伤一级,不是决定赔偿数额的,是决定案件性质的,具体赔偿,要看受害人的具体损失是多少,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另外做个伤残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几级伤残,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标准。
轻伤一级量刑标准: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1、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轻伤一级的量刑属于轻伤的量刑。故意伤害最终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的基本参照刑点。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者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者管制刑。
关于赔偿数额方面的问题,通常是根据医疗费用与其他直接支出费用进行综合计算得出。在轻微伤害案件中,一般可以请求支付5-6万元作为民事赔偿;而若是造成了残疾程度较高的后果,当事人可提出高达10万元以上的补偿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加害方常常希望获得的谅解书,以便于减轻或从轻定罪。然而,若未能获得的谅解,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很有可能会对被告人判处实际的有期徒刑。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