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离婚中,要想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写在起诉状中,视为自己的诉讼请求之一。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选择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未放弃权利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选择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并且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在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根据下列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⒉.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离婚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为:向法院提出请求离婚损害,并且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准备起诉材料;二、带着以上材料,亲自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三、立案成功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四、开庭并等待法院判决。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相关法律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单独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