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我国,目前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若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则无需再向法院起诉离婚。若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或夫妻一方决定直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1、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3、如果被告在境外、被采取强制措施、被监禁或者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的,则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1、夫妻一方(一方为正确内容)在外地超过一年,而原告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离。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但有例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在哪里起诉可参照下列内容: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起诉是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通常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被告在哪里住,就去哪里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又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