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后又不想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原告申请撤诉后,法院经过审查,下达准许撤诉或者不准撤诉的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当事人仍应参加诉讼。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如果没有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不想离婚需要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以下情形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况,只需要举证证明双方不存在以下情形即可:(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如果没有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不想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有以下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有以下程序:1、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2、写一份起诉状;3、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缴纳诉讼费用;5、等待法院通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