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也可能判离。法院判离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法定感情破裂情形或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感情无法挽回,经审理和权衡,即便一方不同意,法院调解无效也可能判离,关键看主张方有无证据。

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同意且不签字,不影响程序进行。法院会按规定审理,通过公告送达等完成文书送达。庭审依证据判断感情是否破裂,认定破裂会判决离婚,一方不签字不影响效力,婚姻关系可依法解除。

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同意签字不影响诉讼。法院判决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起诉方要提供如重婚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依法受理并按程序审理,依感情状况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案件中一方起诉另一方不同意,法院先调解,了解分歧及挽回可能。调解不成则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从多方面综合判断,存在法定情形可认定感情破裂,即便一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离,会依事实法律裁决。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先调解。调解达成一致,依结果处理;调解不成,审查有无法定准予离婚情形,有则判离,无且另一方坚决不同意,首次可能判不准离。六个月后起诉方再诉并提供新证据,一般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