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外地法院起诉离婚。即若当事人在外地,受诉法院的确定是:若被告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在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能在外地离婚,但只能是起诉离婚。2、起诉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不可以的,协议离婚的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能在外地离婚,在外地只能是起诉离婚。2、起诉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手续不可以在外地可以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不可以在外地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只能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
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外地应这样起诉离婚:1、一般情况下,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2、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异地一年的,则按照一般管辖原则起诉。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异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