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离婚开庭时原告不到庭,法院会视情况作出不同判决: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诉讼程序终结;有正当理由且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下可能缺席判决。原告应尽量到庭配合审理。

1.诉讼代理出席。如原告无法表达意愿或因身体疾病或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到场,需出具书面意见。2.视为自愿撤诉。原告未出庭,法院视其为撤诉,6个月内不得以相同理由再度起诉离婚。3.被告反击,缺席审判。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正常情况下原告必须到庭,因为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原告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有办法正常出庭的也需要向法院提供有效的证明,事实上结合华律网小编在下文整理的内容可以更加清楚的了解这一问题。

开庭的时候被告本来想要在庭上跟原告好好的辩一辩,不然自己莫名奇妙的被对方告了会觉得非常的气愤。但是没有想到在开庭的时候原告并没有到场,面对原告不到场的情况被告也不知道案件是否继续审理下去。下面华律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关于开庭原告不到庭是否会撤诉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