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从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当事人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如果由男方抚养子女,那么女方必须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诉讼离婚的程序为:要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受理后,首先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1、依法前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2、法院在收到起诉后的七日内立案;3、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确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走以下程序:1、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2、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4、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5、判决,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首先,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书、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被告户口本或居住证明以及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情况等一系列的相关证据材料。
一、准备起诉材料;二、带着以上材料,亲自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三、立案成功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四、开庭并等待法院判决。
诉讼离婚的办理手续:夫妻双方因离婚达不成协议,一方坚持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起诉;2、立案庭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3、开庭;4、签收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