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离婚时抚养权判定依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特殊情况可随父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一方有特定情形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考虑子女意见,还可协议轮流抚养,综合因素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离婚时抚养权判定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原则,结合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确定。考虑子女年龄、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和陪伴时间等,一方有不利子女身心健康情形,一般不得抚养权。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出发,综合多方面考量。包括子女年龄,不同年龄段有不同倾向;抚养能力如经济等;抚养条件像陪伴关爱;子女生活环境。全面权衡确定最适合抚养的一方。

1)患有久治不愈之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2)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包括遗弃、虐待子女);3)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照顾子女(如被判刑、劳教、重度残疾、经济困难等);4)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由父方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良影响。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若父母双方均希望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则需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

起诉离婚时抚养权判定遵循一定原则,考虑子女年龄,不满两周岁一般随母,特殊情况除外;满两周岁协商不成按最有利子女原则判;满八周岁尊重意愿。还看双方情况,以保护子女利益、促成长为出发点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