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起诉离婚到哪个部门去,需要哪些手续

起诉离婚到哪个部门去,需要哪些手续

2024.03.08 婚姻家庭 237人浏览举报
解析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其手续是,一方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且准备相关的证明其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人民法院会对是否符合立案标准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会在七天内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院也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并准时在人民法院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报告编号:NO.202403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6205

    精选解答
  • 30899660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异地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去哪个部门递交资料?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满一年,则应视其有经常居住地,那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一般起诉离婚去哪个部门我想离婚怎么办手续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证据材料,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
  •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你好,携带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手续到其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携带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您好,您需要写起诉状,整理证据清单,然后向法院申请立案(可以网上立案)。一、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二、结婚证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被告的身份信息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如果你们没有孩子这一项可以不用提供 五、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
  •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准备起诉状 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 小孩出生证明,资产负债证明,以及证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证据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