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等一审法院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1、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限制是六个月以后。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是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呢 (一)原告起诉阶段: 1、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阶段:。
然后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组成。其中,相比第一次起诉离婚在第二次的事实理由中需要重点写明:“原告向法院提起过第一次起诉,经法院判决驳回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仍然无和好可能。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积极提供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方便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对双方感情状态及时作出客观判断。
二次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是:1、当事人向一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庭审,当事人按照二审法院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3、判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