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裁定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起诉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等。
可以。起诉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第一, 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等。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等。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先不起诉。在保全后30日内必须起诉,否则的话,法院会解除保全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