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的时效如下:1.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分割,没有诉讼时效的要求。2.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3.再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1.民法典明确将婚前财产界定为个人财产,因此,无论经过多少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不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财产权属的变化。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财产分割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财产分割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1、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