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限制夫妻双方首次起诉离婚的时间,只限定了第二次起诉离婚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也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之间没有时间限制,当事人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即可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撤诉后一般六个月后才能再起诉离婚。但仅限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形。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1、当事人起诉离婚,一般审限是三到六个月。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起诉离婚可能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可以判离。2、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3、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婚姻当事人想要离婚的,无论结婚多久都能起诉离婚。主张离婚的一方起诉离婚的,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