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有可能失效。当要约出现下列情况时就会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受要约人知道其内容时,要约生效。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受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受要约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允许行为人撤回其要约,是因为在要约生效前,对相对人不发生任何影响,对交易秩序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拒绝要约后要约并不会就失效,而是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后,要约才会失效,如果拒绝要约通知送达要约人前,受要约人撤销拒绝通知的,要约是不会失效的。
拒绝要约后,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后要约失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收购要约的效力如下:1、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等等。
拒绝要约后要约并不会就失效,而是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后,要约才会失效,如果拒绝要约通知送达要约人前,受要约人撤销拒绝通知的,要约是不会失效的。
请求他人订立合同的要约是否有可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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