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关于房屋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需要的拿去!

房屋居住权是不可以继承的,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的,关于房屋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需要的拿去看看!房屋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不可以,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

转售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影响居住权行使,居住权是用益物权,有独立性和排他性。房屋转售后,新所有权人要尊重居住权人权益,居住权人可按约定继续居住,权益受法律保护,被侵害可维权。

判断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有三种方式:一是查看房屋产权登记信息,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查登记簿;二是查看相关合同或协议,确认有无居住权约定;三是关注生效法律文书,若有明确设立则房屋有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是否有权租赁?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原则上未经居住权人同意,所有权人无权出租。因居住权人有排他占有、使用权,出租可能侵犯其权益。若合同约定或居住权人同意则可出租,擅自出租的居住权人可维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