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因与该个人有密切关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该类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取得一方所有。
侵权赔偿的赔偿金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他赔偿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看具体情况。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则不是。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因与该个人有密切关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该类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取得一方所有。
夫妻共同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嫁妆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然也不排除有例外情况,如果嫁妆是女方结婚登记以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嫁妆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