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欠钱没有还款能力,
法院仍然会判决欠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欠款,没有在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
强制执行,经法院查明欠款人有履行能力的依法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会中止执行,等到欠款人有财产时,法院可以再恢复执行。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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