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离婚后户口不迁走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以户主身份,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离婚导致户口本登记信息变动的,应当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变更。
老公前妻户口不迁走能强制让她迁走的办法:由户主提供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符合相关条件的,即可准予迁出。
离婚了前妻的户口挂靠家,不迁走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再次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先将你的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异。然后,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出前妻的户籍。
老公前妻户口不迁走能强制让她迁走的办法:由户主提供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符合相关条件的,即可准予迁出。
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对这方面的明确规定。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移户口,有很多因素,有时也很无奈。例如女方没有房产,其工作单位能同意迁移到集体户上,是行得通的办法。
离婚后,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再是一家人,故此户口可以迁走的。如果双方约定或者法院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那么女方也可以把孩子户口一般迁走。
1、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2、《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可以,需要先将你的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异,在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1、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2、《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