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不能直接走的,离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还在试用期的也需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员工在特定情形下才能直接离职,例如被公司强迫劳动、被拖欠工资等,若员工不清楚离职规则可详细了解一下华律网小编在下文整理的内容。
要是你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然后又突然不想干下去了,直接拍屁股走人可不是个好主意哦!因为你们俩签的那个劳动合同里说不定还约定了违约责任呢,这样的话,你就得按照合同里的规定乖乖地赔钱给公司,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到你以后找新的工作。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时,并不允许立即终止合同关系而离开。在试用期阶段,被雇佣者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其希望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而若该员工已成功完成试用期并转为正式员工,则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的凭证是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关系就确定下来。有些劳动者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才认识到这份工作的艰辛,或认为自己处理不来这份工作,签了合同不想做了直接走可以吗?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处于何种状态,都建议您在提交辞呈之时,务必与企业方进行有效、充分且坦诚的沟通,表达清晰明确的离职意图,及时探讨商定出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关于具体解约方式以及解约期限的方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