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没有侵犯商标权罪的,如果侵犯商标构成假冒商标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商标权,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侵犯商标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
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如下: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等。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商标法》规定,商标权被侵犯,先与侵权者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新修订的《商标法》(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确定方法的规定。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