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知识产权 > 侵犯商标权有哪些表现形式?

侵犯商标权有哪些表现形式?

2024.05.15 知识产权 9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具体如下: 一、行为人伪造、变造他人合法注册的商标,或商标产品;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 三、侵犯商标权的其他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报告编号:NO.202405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邓伟娜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

邓伟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 18075

    精选解答
  • 26334365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侵犯商标权有哪些表现形式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侵犯商标权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相信大家一定对商标侵权有一定的了解,我国对于有侵犯商标权行为的,是有严厉的处罚的。那么,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商标侵权的要素又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行为对大家有帮助。
  • 侵犯商标权怎么处罚
    近日,我国相关部门又依法查处了一家侵犯商标权的工厂。那么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是哪些?什么样的行为算得上是侵犯商标权?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如何认定侵犯商标权
    在实际社会中,不少企业都是拥有自己的商标的,这能为它们带来一笔经济收入,或是形成声誉效应,侵犯商标的行为则是违法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如何认定侵犯商标权?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 怎么算是侵犯商标权
    商标是一种标识,主要的作用是区别企业或者产品,商标经过商标管理部门的注册后,就具有商标权,商标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在实践中侵犯商标权的行为非常多,那么怎么算是侵犯商标权?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别人侵犯商标权
    您好,如果确定是侵犯了您的商标权,可以催告对方停止侵权,如对方继续侵权也可以提请诉讼。
  • 侵犯商标权纠纷怎么处理
    侵犯商标 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1、自行协商 您描述下,目前您说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完整建议,谢谢谢!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 侵犯商标权纠纷怎么处理
    可办理证据保全公证,证明对方实施了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公证后,准备齐证据材料,可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 请问侵犯商标权,有什么后果
    如需律师介入处理,可联系本律师团队给您一些法律建议,尽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门面牌侵犯商标权怎么处理
    您好,如果是侵权方,及时停止侵权行为,积极和对方协商处理。如果是被侵权方,及时固定证据,先协商,协商不好诉讼处理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