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质押合同一般满足法定条件即有效。从主体看双方需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要真实自愿平等;内容要合法不违公序良俗且条款明确。生效后质权人合法占有、出质人依约交付车辆,违约方担责。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进入的千家万户,购买汽车的消费者是越来越多的,而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车辆是可以用于质押的,那么车辆转质押合同有没有效力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约定车辆抵押时,签订了车辆质押合同的,质押合同一般无效,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抵押车辆要办理登记,但不用交付车辆。而质押车辆需要交付给质权人。

股权质押本来就是一个担保的一个形式,在担保之后是可以在满足条件之后进行再担保的,那么股权质押可不可以再进行担保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质押车签买卖合同的效力分情况。出质人私自签合同转让质押车一般无效,因质权人有权利,出质人处分权受限。经质权人同意转让且符合有效要件则有效,价款应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