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申请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向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到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3、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如果车辆确定达到法定报废标准的,应当被强制报废,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强制报废的情形:一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二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汽车报废标准: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车辆达到15年报废年限,要求继续使用的,不用审批,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期限,但每年需要检验两次,超过20年的次年每年需检验4次等等。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车辆退交强险的手续:提交退保申请书(写明退保原因和时间,签字)、保险单(需要原件。若保险单丢失,则需事先补办)、保险费发票、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证明退保原因的文件(因车辆报废而退保,需提供报废证明)至保险公司进行退保。
报废车辆退交强险的手续:提交退保申请书(写明退保原因和时间,签字)、保险单(需要原件。若保险单丢失,则需事先补办)、保险费发票、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证明退保原因的文件(因车辆报废而退保,需提供报废证明)至保险公司进行退保。
分车型讨论。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汽车报废的年限: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