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以后需要遵守以下这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
在交通肇事的案件中,由于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大、肇事者身份明确,大多数情况下会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应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随传随到案;3、不和其他人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
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
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