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依据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可以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情、社会危险性、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决定。2、提供保证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并且具有固定住所和收入四个条件。另外,有几个关于取保候审的关联知识也需要了解:1、决定机关。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切莫乱托人。2、取保候审的三种类型。直接取保候审,刑拘转取保候审,逮捕转取保候审。3、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4、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保证金要被没收,需要逮捕的还可以先行拘留。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缴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