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法律并没有规定禁止被取保候审人出省,只是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根据上述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申请出省,但是否批准,由考察机关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但是向执行机关申请,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出省。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同意才能出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要出省,必须经执行机关批准,否则视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71条之规定。依据该法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涉及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后,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的申请方式是向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书面申请或口头申情。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之后才可以去往外地,否则属于擅自离开,司法机关可以取消取保候审。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拘留后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有明确的规定,除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及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外,在实务中通常需同时满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解除羁押不会具有社会。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办案机关提出,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拘役期间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案件在刑事诉讼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被判拘役说明此时刑事诉讼活动已经结束,所以拘役期间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