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玥律师拥有
四川大学本科学位,具备高校法学教师资格,从事法学教学长达14年。这14年的教学经历,不仅让她对法学理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还培养了她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清晰的表达能力。2013年,雷玥律师正式开启了她的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有13年。丰富的教学与实践经验,使她在法律领域游刃有余,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雷玥律师擅长处理经济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等多领域的法律事务。同时,她还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风险诊断和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她始终坚守“维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信念,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善始善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追回应得工程款
曾经有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案件,施工方在建设工程完工结算后,发包方却拖欠工程款。原告委托雷玥律师代理此案,希望追讨工程欠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如未足额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违约金标准过高、原告无权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
雷玥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与法律关系,制定了分层代理方案。她系统整理了全套证据,证明原告已全面履行施工义务,付款条件已成就;针对性驳斥了被告的开票抗辩理由;合理应对违约金争议;
明确了先保障工程款补充使用期方家书有落山盟海誓,将诉讼重心放在工程款及违约金主债权上。最终,
法院判决被告全额支付剩余工程欠款113万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原告索要工程款及合理违约金的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在建设工程领域,付款与开票义务不能本末倒置,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时法院有权依法调整,准确把握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适用范围以及留存全套施工及结算证据的重要性。雷玥律师凭借专业的代理思路和扎实的
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承揽合同欠款纠纷:追回报酬与损失
还有一起承揽合同欠款纠纷案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定作人拖欠承揽报酬。原告委托雷玥律师追讨欠款及资金占用损失,并主张总包单位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要求对案涉标的享有优先受偿权。庭审中,被告提出了多种抗辩理由,如主张双方属于
买卖合同关系、未完成正式结算、不认可欠款事实与结算金额等。
雷玥律师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制定了完整的诉讼策略。她梳理证据链,锁定承揽法律关系;佐证结算效力,确认欠款金额;明确违约事实,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区分法律边界,理性应对各项诉求。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承揽合同关系,被告需全额支付剩余承揽报酬,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的利息,原告追讨欠款及利息的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口头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留存证据是维权的核心;准确区分法律关系,才能找准维权法律依据;职务代理行为效力受法律认可;厘清主体关系,合理提出诉讼请求,才能避免盲目扩大追责范围,增加诉讼成本。
雷玥律师不仅在业务上专业精湛,更在服务中展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她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当事人着想,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最佳的诉讼策略,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对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从案件的前期调查、证据收集,到庭审的辩论、判决的执行,每一个环节都认真对待,善始善终。
无论是面对复杂的经济合同纠纷,还是涉及家庭情感的婚姻案件;无论是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还是为
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辩护,雷玥律师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也在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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