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男方父母房子,儿媳妇一般没有居住权。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有无居住权要看双方之间是否订立居住权合同。如果双方订立了居住权合同,则乙方享有居住权;如果双方未订立居住权合同,则乙方没有居住权。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房是不能够出租的。这个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居住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
居住权不能转让。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人无需拥有房产的产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条款,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1、离婚后不可以取消居住权,除非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2、法律规定,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只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但如果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将房屋居住权进行取消。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有份,但明确表明只给儿子的,儿媳是没有份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1、儿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2、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4、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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