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遗产的分配。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遗产。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其次遗嘱继承,再次法定继承。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得知,当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有着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该遗嘱没有被篡改时,该遗嘱即为有效。
老人立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即为有效:(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等等。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亦即非遗嘱继承。
未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财产。其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原则上各个继承人都应当均等的分割遗产。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割,主要是要对一些有特殊情况的继承人作出照顾,适当的多分得一些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遗产的分配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以下是具体的继承顺序和原则: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些继承人平等地享有继承权,且通常应当平均分配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将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特殊情况下的照顾: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以及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代位继承:如果子女已经去世,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可以多分遗产。如果继承人之间有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可以不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均分配遗产。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平均分配遗产,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照顾到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
未立遗嘱遗产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