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当然可以。公诉人可以就被告人的量刑提出具体建议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如果被告人所犯罪行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公诉人当然可以建议适用缓刑。
开庭前判缓刑的前兆,是指一个律师根据案情、刑法规定对嫌疑人可能判处刑罚的一种预判。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罪行较轻、有悔罪表现、经评估无再犯罪的危险、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的犯罪行为,是有很大可能宣告缓刑的。
取保候审后,开庭当天如果判决缓刑的,被告人能立即出来,不会再被收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予以释放。
开庭后让回家等消息,是不是判处缓刑,是要根据最终的判决书的。如果判决书上写明判处缓刑,才是判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种是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不容否认,缺席判决,对解除那些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审理缺席离婚案件时出现的困难亦不容忽视。
第二次开庭能否判缓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缓刑适用的条件的,就可以判缓刑。
在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宣告缓刑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社区调查。但是不是所有法院开庭前都要往所在司法局调查。再无宣告缓刑的时候,不进行审前调查在考虑缓刑时,审判前社区矫正评估,由法院交被告人居住地司法局处理。社区矫正机构、有关社会组织接受委托后,应当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社会危险性、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与相关材料一起提交委托机关。调查评估时,相关单位、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个人应当依法为调查评估提供必要的协助。
根据具体案件判处的刑罚不同,缓刑的考验期限也不同:①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②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③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