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缓刑考验期间是可以外出工作的。但是离开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需要报请有关监察机关批准,有正当理由的确需要外出打工的,可以批准,但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不允许长期离开规定的缓刑考验地点。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即使被批准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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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 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报告编号:NO.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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