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兰兰律师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现任
四川弘旺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处理
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等各类案件。在她经办的众多案件中,李某某(化名)与兰某某(化名)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尤为典型。
案情概述:邻里冲突引纠纷
原、被告系多年邻里,本应和睦相处,却因被告方在
宅基地边栽种瓜苗一事引发争执。冲突中,双方发生推搡,原告李某某(化名)跌坐在地,随后双方均前往医院检查并产生了医疗费。原告因此提起本诉要求被告赔偿,而被告兰某某(化名)则提起反诉,主张原告上门滋事、毁坏财物并导致自己心脏病发作。邻里之间的关系因这起纠纷变得剑拔弩张。
办案策略:多维度精准出击
-事实还原与过错划分:龚兰兰律师深知事实是解决纠纷的关键,她向法庭提交了关键监控视频。视频清晰显示,原告先有上门击打房门、拉拽围栏的挑衅行为。而被告为制止财产受损与原告发生接触,过程中推开原告的行为属于
正当防卫性质,且未超过必要限度。这一有力证据让法庭清楚地了解到本次纠纷是由原告主动挑衅引发,其应负主要过错。
-损害因果关系的抗辩:针对本诉,龚律师仔细研究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原告“左膝内侧软组织稍肿胀”并无新鲜创伤,这与原告所称“不能行走”的严重后果不符。她以此为切入点,向法庭指出损害结果与被告行为间因果关系薄弱,为被告进行了有力的抗辩。
-反诉主张的构建:基于原告的过错行为,龚律师为被告构建了合理的反诉主张。她要求原告赔偿被告因冲突诱发心脏病进行检查的医疗费872.97元,并要求原告赔偿财物损失、赔礼道歉。通过这一系列反诉主张,全面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合法权益获维护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监控视频反映的基本事实,认定原告李某某(化名)在纠纷中“应系主要过错方”。对于双方互诉的医疗费,判决由各自承担。对于双方提出的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财物损失费及赔礼道歉等请求,均以证据不足或缺乏法律依据为由,予以驳回。这一结果意味着兰某某(化名)作为反诉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而本反诉请求均未得到支持的结局,实质上体现了龚兰兰律师成功抗辩,使对方主要诉请未能成立。
案件意义:专业定分止争
在这起邻里纠纷案件中,龚兰兰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通过提交关键证据、合理构建抗辩和反诉主张,成功还原了事实真相,帮助被告厘清了责任。这起案件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邻里之间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借鉴,彰显了法律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也再次体现了龚兰兰律师在处理基层
民事纠纷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务实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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