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安排员工加班,必须发放加班工资。单位发放的年终“红包”,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并不能代替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
离职后年终奖金是否还有,视情况而定:1、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经济效益对员工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2、离职以后劳动者能不能拿到年终奖,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有关年终奖的发放规定。3、因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法胜任工作而辞职的无法获得年终奖。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企业会发年终奖,但并没有明确发放条件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无权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因为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
离职后年终奖金是否还有,视情况而定:1、如果符合领取年终奖的条件,员工有权领取年终奖;2、年终奖争议一般发生在离职员工与原公司之间。对于没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企业而言,在劳动仲裁时承担年终奖的风险要高一些。3、对于已经明确制定规章制度规定年终奖在离职后不予发放的企业来讲,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劳动者在做满一年后离开公司,这时年终奖的考核依据已经确定,只是在实际计核和发放时员工已离开公司;二是劳动者在公司没有做满一年,其年终奖的请求主要是按照一年业绩的月份比例来比照。对于这两种情形,前一情形劳动者要求企业支付年终奖得到仲裁认可的可能性大于后者。4、但只要企业具体细致地在属性上规定了年终奖不属于劳动报酬,在发放条件上明确了离职后没有年终奖,那么企业的败诉风险则要小许多。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加班工资是法定的,只要劳动者有加班,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而奖金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范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奖金的发放与否。
年终奖不属于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按月考核的,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的发展规划,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是按月发放,年终奖是按年发放,所以年终奖不属于绩效工资。
1、年终奖属于工资薪金。2、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3、同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4、因此,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属于合法劳动报酬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