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面这篇文章是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有关要约不得撤销的知识,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登录华律网向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要约是两方当事人之间进行交易或来往时的一种常见形式,一方以签订合同的目的向另一方提出要求并希望对方接受的一种行为。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湖北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实生活中我们知道签订合同的时候作为要约人所提出的条款是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所以说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要谨慎,但是也有要约撤回的情况,那么关于民法典的要约不得撤销情况是什么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约人想受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可以发出要约邀请,而要约要具有合同的基本内容,要约发出后是要可以撤销或者撤回的,那么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