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巨额
罪名压顶
李某是
宁夏某商贸有限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营煤炭、建材贸易,年营业额超5000万元,经营可谓风生水起。然而,2023年在公安机关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公司与
山东某公司之间多笔涉及“无真实货物交易”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浮出水面。这些发票票面金额合计约1200万元,税额约156万元,李某因此被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一旦罪名成立,按照票面税额156万元认定,李某将面临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严厉刑罚,公司也极有可能陷入经营困境,众多员工的饭碗也将不保。
常规维权的无奈
在面临这样严重的指控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自己寻找证据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或者试图通过简单的沟通来消除误解。但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这样复杂且严厉的指控面前,这些常规的维权方式根本行不通。虚开案件涉及大量的财务知识、复杂的法律规定和严格的证据链条,普通当事人很难从专业的角度去梳理和应对,而且自行收集的证据往往因为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难以被司法机关认可。就像本案中的李某,如果没有专业律师的介入,很难想象他该如何应对这重重困境。
破局:律师的专属方案
陈平渊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制定了一套严谨且全面的辩护策略,综合运用“客观事实+主观故意+税款损失”三层递进式辩护框架,并辅以涉案企业合规整改。
-“真实交易”的实质性论证:陈律师带领团队逐笔梳理涉案发票对应的仓储物流凭证、过磅单、入库单、运输车辆GPS轨迹记录等客观证据。经过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发现货物虽未直接从开票方发出,而是由第三方代发,但货物流转客观存在,有力地证明了这不属于“无货虚开”的情况。这些看似琐碎的证据,却成为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关键。
-主观故意的否定:为了证明李某在主观上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故意,陈律师调取了李某与山东公司业务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对公账户付款流水。从这些资料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李某在交易发生时对货物来源存在合理信赖,他的行为并非出于故意违法的目的。
-“税款损失”的阻断论证:陈律师依据最高法典型案例及法研〔2015〕58号复函精神进行论证。指出在受票方已按期申报抵扣、开票方已如实申报
纳税的情况下,国家税款并未实际流失,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有力地为李某的行为进行了合理的法律解释。
-企业合规整改的主动推进:在审查起诉阶段,陈律师主动申请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聘请专业税务师事务所完善企业发票管理制度、建立全流程合规体系。这一举动不仅展示了企业积极改正的态度,也为争取不起诉处理增加了有力的筹码。
胜利:权益保障结果
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李某主观故意证据不足,并结合企业合规整改验收合格,依法对李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意味着李某摆脱了刑事罪名的困扰,企业也恢复了正常经营,60余个员工的岗位得以保留,成功避免了一场可能的企业危机和众多家庭的生活困境。
民生维权干货
在刑事法律风险日益增加的今天,企业和个人都应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于企业来说,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规体系,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完整的证据链条。在面临刑事指控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专业律师能够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辩护,制定出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对于个人而言,在参与企业经营活动时,要保持谨慎的态度,了解相关的
法律法规,避免因为无知而陷入法律风险。
陈平渊律师,宁夏方和圆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服务部主任,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曾是前海关缉私警察,有八年侦查实务经验,具备刑事案件侦查、取证、审讯全流程操作能力,是宁夏极为稀缺的兼具执法与辩护双重视角的刑事律师。执业六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过200件,其中不起诉、撤销案件、
缓刑等有效辩护成果占比超过30%。他还延伸业务至
强制执行领域,代理的强制执行案件累计回款金额超过5000万元。如果你在
刑事辩护、执行等方面遇到问题,可前往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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