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受害人的父母。
关于扶养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民法总则》《婚姻法》使用的是狭义的概念,按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抚养是指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 人。家庭中的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一是孤儿的监护人。孤儿的监护人,指民法通则规定的第二顺序和第三顺序的监护人,包括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孤儿的亲属的关系密切的朋友,孤儿父亲或者母亲的生前所在单位,孤儿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孩子的抚养人一般为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无力抚养的,抚养人为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被扶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老年人法定的赡养人是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老年人的扶养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二是成年弟、妹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负有扶养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未签字如何处理
免费查看遗赠扶养老人协议
免费查看遗赠扶养人协议书
免费查看老人遗赠扶养协议
免费查看遗赠扶养协议对扶养人的规定及其法律依据
免费查看遗赠扶养老人协议书
免费查看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