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人具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它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在代位继承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称为被代位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特殊情况,有代位继承权的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两类。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本案儿媳及孙女具有代位继承权吗【案情】2024年11月,覃某智与其父亲覃某政因车祸死亡,父亲留下房屋两栋、三间门面房及存款若干,均由覃某政二儿子覃某强占有。覃某智妻子莫某琳认为自己与女儿可以代位继承丈夫应得的遗产,向覃某强要求平分财产,遭到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特殊情况,有两类人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份额,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符合条件才可参与分配。

继子女在一定条件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子女先死,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遗产份额。继子女关键看与被继承人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形成且亲生父母先死可代位继承,未形成则无代位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