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成为合法的遗嘱继承人
2018.11.12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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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我国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
代位继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应违反
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即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也可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不给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遗留给兄弟姐妹,也可以越过其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3款的规定,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
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 法律依据
-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2款明确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报告编号:NO.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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