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四种方式:协商解除,与单位协商一致,就条件、补偿等达成共识;预告解除,提前三十日书面或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即时解除,遇单位暴力强迫等可立即解约;被迫解除,单位有欠薪等情形时可解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四种情形: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法即可;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试用期与非试用期有不同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劳动者可解除,部分情形需付补偿;特定危及安全情形可立即解除。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以及在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任何其它情况下,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者可在四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二是提前三十日书面或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三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欠薪、未缴社保等;四是遇暴力威胁等,可立即解除且无需事先告知。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损权益;因特定情形致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遭暴力强迫劳动可立即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