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诸如上述严重过错行为,并因此导致了夫妻双方最终走向离婚的结局,那么无过错的另一方则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物质损失赔偿以及精神损失赔偿的诉讼请求。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哪些情形下可主张离婚赔偿?如何主张?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在离婚争议中,常见的争议是一方要求过错损害赔偿。而对于婚姻生活来说,认为对方有过错并不就一定是婚姻法规定的“过错”。过错有很多种,轻者如少做或没做家务,长期在外不顾家;重者如不注意男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