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人的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经继承程序成为其个人财产,不再是遗产。遗产需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死亡前其财产可自由支配。如甲死亡留房产,乙继承后该房产属乙个人财产,两者界限分明。

侄女不属于法定遗产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分(一)二顺序,侄女不在其中。但在特殊情况下,被继承人立遗嘱指定或侄女尽较多赡养义务时,可获得遗产,并非基于法定身份,而是特殊贡献。

父母属于法定继承人,在无遗嘱等情况下可依法继承子女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有遗嘱排除父母继承份额,需按遗嘱执行,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时,父母仍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遗产继承人分割财产有两种方式。有遗嘱按遗嘱,明确各继承人份额或范围。无遗嘱则法定继承,同一顺序一般均等,特殊情况可不均等,对困难缺劳等应照顾,尽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可多分,不尽扶养义务可不分或少分,也可协商达成合法协议。

遗产继承人分配财产有规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分配,前者指定继承人获相应财产,后者扶养人按约接受遗产。无则按法定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特殊情况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