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时根据遗嘱形式不同还有相应的要求,建议在律师指导下处理。
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立遗嘱
立遗嘱人立的遗嘱,如果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这个遗嘱就是有效的,建议自己书写
立遗嘱要求很严格的,为了避免自己所立的遗嘱无效,一定要找专业律师或者公证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