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石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根据您所陈述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婚前给付彩礼而导致其生活苦难的,若离婚后,则男方彩礼应当返还,但是具体返还的比例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如有其它疑问或想详细了解,可以进一步交流,会为您免费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应该是全额都退回来的。
您好,1、支付彩礼后没有登记结婚的,原则上需要返还彩礼,一般是返还一部分彩礼,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登记结婚了的,原则上不需要返还彩礼,但符合条件的,可以酌情返还部分彩礼。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返还部分可以,全退不可能。
男女双方领了结婚证,或者因性格不合,或因生活困难、或因工作分隔两地,没有一起生活,男方给女方彩礼肯定是希望与女方起生活,建立家庭的,结果没有一起生活甚至短期内就离婚了,这时候,法院会根据彩礼多少、领取结婚证时间的长短、不能共同生活的原因并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女方需要返还的彩礼金额。
双方领了结婚证,也一起生活了,但是男方为了娶女方,四处举债,造成生活困难,那么应该退还一些彩礼给男方以维持生活。只要能够维持男方的基本生活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