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及以下),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的可落户申请;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广州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办理暂缓就业的广州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广州生源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办理暂缓就业的非广州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同时具有学位,并且年龄在35岁以下。
应届毕业生工龄以实际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工龄,即累计工作时间相加则为工龄,期间的间隔期不计入其中。这里分为档案工龄和工作工龄。
(一)选择落户地。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一)选择落户地。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一)选择落户地。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一)选择落户地。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一)选择落户地。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一)选择落户地。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