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突然患有严重疾病且监狱没有适合的治疗修养的场所的,可申请保外就医,这也是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申请保外就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保外就医的条件: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等等。
保外就医期间计算为刑期。如果保外就医期限结束时刑期已满,将按刑满释放处理,如果罪犯病情完全恢复但是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因此保外就医是计算刑期的。
审批保外就医的程序: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提出,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直属分监区直接报送刑罚执行科)。
我国对身患重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即根据罪犯病情,决定保外就医的时间为半年或一年。期满前,监狱派干警考察或发函调查,如果病情基本痊愈,应及时收监执行;如果病情尚未好转,需继续治疗的,要依法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手续,每次可延长半年至一年。
拘役期间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办理程序: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书》,经分监区集体研究,上报监区审核,监区审核同意后,由分监区带罪犯到监狱医院进行医疗鉴定。
罪犯重新犯罪或违犯国家关于对保外就医罪犯监督管理规定的,保证金全部没收。罪犯保外就医期满,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无限期保外就医罪犯刑期执行已满或病已痊愈;收监执行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保证金全额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